1. 数列基本概念
1. 定义:就是以正整数集(或它的有限子集)为定义域的一列有序的数。
备注:
①:数列中的每一个数叫做这个数列的项。②:排在第一位的数称为这个数列的第1项(通常也叫做首项),以此类推,排在第
位的数称为这个数列的第
项。
2. 一般形式:。记作:
,其中
称为该数列的通项,
为正整数。
备注:
(1)数列中的项必须是数,它可以是实数,也可以是复数。
(2)用符号
表示数列,只不过是“借用”集合的符号而已。数列与集合的区别如下:
①:集合中的元素是互异的,而数列中的项可以是相同的。
②:集合中的元素是无序的,而数列中的项必须是有序的。
(3)数列的通项不一定存在。
3. 等差数列与等比数列:
(1)等差数列:①:通项公式:。 ②:求和公式:
。
(2)等比数列:①:通项公式:。 ②:求和公式:
。
2. 数列的极限基本概念
1. 数列的极限定义:已知数列,存在一个常数
,对于任意的
(很小的一个数),若存在正整数
(指数列的第
项),
当时(指第
项后边的所有项),有
,即
(指
的落在小区间内),
那么①:称数列收敛于
。②:称
为数列
的极限,记作
。
备注:
①:
的含义:指的是从坐标轴上看,
趋近于无穷远处。数列的极限的定义就是要求
。
②:因为
为正整数,故
趋近于无穷大指的是趋于
正无穷大,记作
,简记:
。
③:
:是一个很小的一个数,小到随便说一个数,
都比这个数小。
④:有限数列不存在极限的概念,只有无限数列才具备极限的概念。
小贴士:
(1)取整函数:①:形如
,
的函数,称为取整函数。 ②:
表示不超过实数
的最大整数。
(2)一般来说,
随着
的变小而变大,通常把
写作
,以强调
对
的变化而变化的依赖性,但并不意味着
由
唯一确定的。对于极限的定义而言,重要的是
的存在性,而不在于其值得大小。
(3)证明数列的极限,根据数列的极限的定义可知,关键点就在于找到
的值,若要找
的值,出发点就在于
当
时,不等式
是否成立。
2. 数列的收敛与发散:
①:收敛数列:已知数列,当
趋近于无穷大时,数列的极限存在且等于一个常数。
②:发散数列:已知数列,当
趋近于无穷大时,数列的极限不存在。
备注:
①:数列的极限可以为无穷大
,但数列的极限为无穷大时属于极限不存在的一种,不能认为极限是存在的。
②:数列(函数)的收敛性描述的是数列(函数)逐渐趋近于某个特定值的过程,而数列(函数)的极限描述的则是
这一趋近过程的最终结果,简而言之,收敛是过程,极限是结果。
3. 数列的极限性质:
(1)唯一性:若数列是收敛的,那么数列
极限存在且唯一。
(2)有界性:已知数列,如果存在
,使得对于任意的
,都有
,则称数列
是有界的。
①:若数列是收敛的,那么数列
是有界的。但是,若数列
是有界的,那么数列
不一定是收敛的。
数列有界是数列收敛的必要条件,不是充分条件。
②:若数列是无界的,那么数列
一定是发散的。但是数列
是发散的,那么数列
不一定是无界的。
数列无界是数列发的充分条件,不是必要条件。
(3)保号性:
①:若,
,则存在正整数
,当
时,
。
②:若,
,则存在正整数
,当
时,
。
③:已知数列从某项起,
,且
,则
。
④:已知数列从某项起,
,且
,则
。
⑤:已知数列从某项起,
,且
,则
。
⑥:已知数列从某项起,
,且
,则
。
总结:
①:若数列
是收敛的,则数列
是有界的,且极限存在。
②:若数列
是有界的,则数列
不一定是收敛的,极限也不一定存在。
③:若数列
极限是存在的,则数列
一定是收敛的,且有界。
4. 数列的子数列:已知数列,从中选出无限多项,并按照原来位置重新排列,构成的新数列称为数列的子数列。
5. 数列的子数列性质:
①:若数列的极限为
,则其任意子数列也收敛,且剑仙也是
。
②:若数列的某一子数列是发散的,则数列
是发散的。
③:若数列的两个子数列收敛于不同的极限,则数列
是发散的。
④:若数列是发散的,那么它也可以有收敛的子数列。
⑤:
小贴士:
①
②
③
④
⑤
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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